答:
1.申请时间:每年9月-10月(具体以发文为准)
2.申请材料:①《江苏省高等学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②学生证、身份证、贷款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三者复印在一张纸上,身份证和银行卡要求正反面复印),③家庭户口本复印件,④两位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一般为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资助辅导员)
3.贷款金额:研究生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2000元,具体贷款金额应根据自身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以及当年学费、住宿费标准确定
4.贷款期限: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学生毕业后六年
5.贷款利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在校期间不付利息,自毕业当年6月21日(含21日)后全额负担利息。
6.申请流程:学校发文——学生提出申请,按要求准备材料——学生将材料提交学院——学院审核后将材料提交学校——学校汇总材料后提交银行审核——银行审核完毕通知学校通过审核的人员名单——银行和学校组织审核通过的学生填写贷款合同——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