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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开具身份证遗失证明(办理临时身份证)?

编辑:黄现成 时间:2021年05月07日 16:51 访问次数:

答:当身份证遗失后,需办理银行卡挂失、存取款、邮局领取汇款、包裹等事宜时可办理临时身份证:

1.学生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在一站式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12号保卫处窗口领取集体户籍卡片后,到学府路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

2.户口未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先由所在单位(学院)对证件遗失的人身份进行确认,出具身份证遗失证明并盖章,本省内的学生可直接到学府路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外省市的学生可咨询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电话:0511-8082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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